首页 > 南康区律师 > 质押合同是否要订立书面合同,法律怎样规定

质押合同是否要订立书面合同,法律怎样规定

admin 南康区律师 2024年03月10日
质押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质押合同属于担保合同,设立质权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内容一般包括: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担保的范围;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第四百二十七条
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质押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质押合同属于担保合同,设立质权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内容一般包括: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担保的范围;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第四百二十七条
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法律分析:
无论是权利质权还是动产质权,都要订立书面合同。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
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下一篇:暂无
友情链接: 杭州刑事辩护律师 乐平律师 安义律师 颍上县律师 杭州常年法律顾问 太原律师 杭州继承律师 抚顺律师 大庆律师 天津律师 无锡律师 红河律师 石家庄律师 芜湖律师 杭州婚姻家庭律师 于都律师 深圳龙岗区律师 广州增城区律师 重庆永川区律师 珠海香洲区律师 大同平城区律师 岳阳律师 项城市律师 于都县律师 武威律师 长沙律师 唐山律师 株洲律师 宁波律师 菏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