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南康区律师 > 串通销售非法商标罪的刑事责任,法律如何规定

串通销售非法商标罪的刑事责任,法律如何规定

admin 南康区律师 2024年03月17日
以下条件会构成串通销售非法商标罪:
1、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为国家的商标管理制度和他人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4、客观要件:表现为违反商标管理法规,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商标标识,情节严重之行为。
《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
《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串通销售非法商标罪的刑事责任一般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构成串通销售非法商标罪的条件会有:客体是国家对商标的管理制度和他人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主体是企事业单位或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商标管理法规,相互串通,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商标标识,情节严重之行为;主观上是故意,互相同谋。
《刑法》第十四条法律依据:《刑法》第十四条
《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二百一十五条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相关文章

友情链接: 杭州婚姻律师网 乐安律师 漯河律师 资阳律师 金华律师 汕头潮南区律师 安义律师 沂水县律师 杭州知识产权律师 杭州债务纠纷律师 浙江律师网 邢台律师 四川律师 巴中律师 金昌律师 杭州合同律师 杭州婚姻家庭律师 东乡区律师 滁州南谯区律师 上海杨浦区律师 绍兴越城区律师 惠州律师 临沂律师 惠州律师 江门律师 包头律师 济南律师 西安律师 绵阳律师 衡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