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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媳妇已经怀孕四个月了。她们单位要求孕妇在7月1日后放假,没有工资

admin 南康区律师 2024年03月18日
女工怀孕期间被用工单位辞退,不但不合理,而且还不合法,可以到劳动局申诉,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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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女职工产假期间,无论是用人单位支付产假工资还是女职工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用人单位和女职工本人仍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单位承担的部分,员工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女职工个人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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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到劳动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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