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南康区律师 > 有人在我的手机上发信息骂我很难听。我不认识她。我问她是不是错了,我该怎么办?

有人在我的手机上发信息骂我很难听。我不认识她。我问她是不是错了,我该怎么办?

admin 南康区律师 2024年03月22日
留存证据,走法律途径解决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你好,可以报警处理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法律分析:发手机短信辱骂他人属于违法行为,情况严重的可以报警求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第二百九十三条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相关文章

友情链接: 鹤壁律师 杭州刑事辩护律师 高安市律师 青岛律师 杭州离婚财产律师 南湖律师 临沂律师 徐州律师 奉化律师 吉水律师 杭州大律师 东莞律师 浙江专业律师 景德镇律师 泉州律师 洛阳律师 桂林律师 儋州律师 广安律师 咸阳律师 宿州埇桥区律师 沈阳铁西区律师 鄱阳县律师 徐州铜山区律师 石家庄长安区律师 闽侯县律师 临汾律师 宜昌律师 苏州律师 新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