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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海商案件管辖权有什么规定,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admin 南康区律师 2024年03月23日
不仅中级人民法院,现在有的基层人民法院也有涉外案件管辖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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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货物运输合同的管辖权的确定方式规定为:
1、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海事侵权行为、海上运输合同纠纷、海船租用合同纠纷、海船的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海上保赔合同纠纷、事担保纠纷、海船的船舶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优先权纠纷等提起的诉讼,由海事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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