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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法对超载的处罚有哪些

admin 南康区律师 2024年03月27日

一、超载的处罚有哪些
1、超载的处罚标准如下:
(1)超过核定人数未达百分之二十的,处以二百元罚款;
(2)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百分之五十的,处以一千元罚款;
(3)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处以二千元罚款;
(4)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2、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二、新交规扣分标准有哪些
1、副驾驶不扣安全带扣1分,罚款50元;
2、驾驶时使用手机扣3分,罚款100元;
3、驾驶时抽烟扣1分,罚款100元;
4、故意污损、遮挡号牌直接扣12分并按最高的限度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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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问当地运政部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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