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强制性让住宿生走读是什么法
法律分析:学校有自主办学的权利,禁止学生走读也属教学范畴内的事。不能从“自主办学权利”,推理出任何事情都属“教学范畴内的事”。
“禁止学生走读”,不是办学的必要条件,不是学生入学的必要约束,如果国家法律或教育部的规章条例没有“禁止学生走读”,学校便没有对学生及其家长提出“禁止学生走读”的必然权利。
走读是一个汉语词汇,拼音是zǒu dú,指对于所填志愿院校,若被录取是否同意以非住校方式就读。走读生来校上课、参加其他课外活动,但不住校。走读等于不住宿。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六条 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二)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勤工助学、文娱体育及科技文化创新等活动,获得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
(三)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四)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科学、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五)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以适当方式参与学校管理,对学校与学生权益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六)对学校给予的处理或者处分有异议,向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七)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法律分析
】:班主任没有权利不让学生走读。虽然根据相关法律县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寄宿制学校,保障居住分散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但法律规定的是根据需要设立寄宿制学校也只是为了保障居住分散的学生入学,并没有强制要求学生必须住校。
除非所在的学校是封闭式管理教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七条 县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寄宿制学校,保障居住分散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第二十八条 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应当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 第二十九条 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走读是指对于所填志愿院校,若被录取是否同意以非住校方式就读。走读生来校上课、参加其他课外活动,但不住校。只要是寄宿制学校就会分走读和住校。 一般非寄宿学校学生都是走读的,分为小学至大学不等。
走读生可以在学校食宿,同时遵从学校安排。
走读申请一般需要准备的材料:
1、学生走读申请书(含家长知情的表述、手写签字、家长按手印);
2、学院与家长签订的划分责任的协议书;
3、家长身份证复印件;
4、如果学生是住家里需要提供能证明家庭住址的材料(如户口本复印件);
5、如果在校外租房需要租房合同复印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禁止学生走读”,不是办学的必要条件,不是学生入学的必要约束,如果国家法律或教育部的规章条例没有“禁止学生走读”,学校便没有对学生及其家长提出“禁止学生走读”的必然权利。
走读是一个汉语词汇,拼音是zǒu dú,指对于所填志愿院校,若被录取是否同意以非住校方式就读。走读生来校上课、参加其他课外活动,但不住校。走读等于不住宿。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六条 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二)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勤工助学、文娱体育及科技文化创新等活动,获得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
(三)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四)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科学、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五)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以适当方式参与学校管理,对学校与学生权益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六)对学校给予的处理或者处分有异议,向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七)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法律分析
】:班主任没有权利不让学生走读。虽然根据相关法律县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寄宿制学校,保障居住分散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但法律规定的是根据需要设立寄宿制学校也只是为了保障居住分散的学生入学,并没有强制要求学生必须住校。
除非所在的学校是封闭式管理教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七条 县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寄宿制学校,保障居住分散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第二十八条 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应当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 第二十九条 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走读是指对于所填志愿院校,若被录取是否同意以非住校方式就读。走读生来校上课、参加其他课外活动,但不住校。只要是寄宿制学校就会分走读和住校。 一般非寄宿学校学生都是走读的,分为小学至大学不等。
走读生可以在学校食宿,同时遵从学校安排。
走读申请一般需要准备的材料:
1、学生走读申请书(含家长知情的表述、手写签字、家长按手印);
2、学院与家长签订的划分责任的协议书;
3、家长身份证复印件;
4、如果学生是住家里需要提供能证明家庭住址的材料(如户口本复印件);
5、如果在校外租房需要租房合同复印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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