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南康区律师 > 业委会组成人员的规定有哪些

业委会组成人员的规定有哪些

admin 南康区律师 2024年04月13日
业委会换届选举筹备组如何确定、程序怎样进行? 三年到期换届时,业委会换届筹备小组成员由哪些人员组成?如果超过换届时间还未进行换届选举是否前业委会已无权行使业委会权利?换届该怎样进行操作呢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业委会换届筹备组成员的有关规定如下:
1、确认并公示业主身份、业主人数以及所拥有的专有部分面积;
2、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3、草拟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4、依法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规则;
5、制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6、制定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7、筹备组中的业主代表,由业主自荐、居民委员会推荐,经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综合考虑物业类型、组团、楼栋、业主代表性等因素确定。
8、完成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十条法律依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十条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代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和居民委员会代表组成。筹备组成员人数应为单数,其中业主代表人数不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一半,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担任。
第十一条
筹备组中业主代表的产生,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居民委员会组织业主推荐。
筹备组应当将成员名单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业主对筹备组成员有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配合协助筹备组开展工作。
友情链接: 宣城律师 杭州合同纠纷律师 达州律师 杭州法律顾问 海曙律师 安义律师 莲花县律师 西双版纳律师 杭州劳动法律师 杭州律师网站 义乌律师网 杭州离婚律师 泰州律师 马鞍山律师 广元律师 滁州明光市律师 太和县律师 沈阳铁西区律师 新化县律师 南宁青秀区律师 信宜市律师 上蔡县律师 泉州律师 新乡律师 龙岩律师 阜阳律师 呼和浩特律师 上饶律师 湛江律师 德州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