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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系统黑名单要多久才能解除?

admin 南康区律师 2024年05月04日
根据法律规定应该解除强制措施。刑事拘留期限最长为37天,超过三十七天的,应当解除强制措施,释放被拘留人,如果公安机关继续关押犯罪嫌疑人,犯罪人、被告人可要求国家赔偿或者进行申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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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申请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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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马上就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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