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南康区律师 > 违法流转永久基本农田

违法流转永久基本农田

admin 南康区律师 2024年05月05日
您好,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判断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你好,可以向上级部门反映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永久基本农田也不是“永远”不能占用,符合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也是可以占用和调整的。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支持的重大建设项目,中央军委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的军事国防项目,国家级的交通项目建设,国家级规划明确的能源项目,国家级规划明确的水利项目可以调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条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禁止通过擅自调整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方式规避永久基本农田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审批。
友情链接: 罗定市律师 合肥瑶海区律师 保定律师 玉树律师 南浔律师 合肥律师 雄安律师 泉州律师 信阳律师 佛山律师 定西律师 上虞律师 杭州特许经营合同纠纷律师 永丰律师 北京朝阳区律师 博白县律师 杭州余杭区律师 上海奉贤区律师 唐山律师 徐州律师 宿迁律师 南通律师 温州律师 盐城律师 太原律师 惠州律师 徐州律师 绍兴律师 南昌律师 哈尔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