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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御性的商标注册

admin 南康区律师 2024年04月20日
防御性商标注册的理解如下:商标注册人为将来扩大经营范围、防止他人未经许可擅自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或相似商标,提前申请注册与其注册商标相似的商标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六条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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