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可以去告吗
拖欠工资可以告劳动局。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接受并配合劳动保障监察。
第十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接受并配合劳动保障监察。
第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被拖欠工资若已经经过劳动仲裁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程序如下:
1、准备好起诉状、拖欠工资证明材料等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法院进行起诉立案;
2、法院审查后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受理;
3、法院受理后,将起诉状送达被告,被告进行书面答辩,双方交换证据等;
4、开庭审理,通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双方辩论等环节,进行调解或者判决。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通过口头或者提交诉讼状起诉用人单位,并提供相关的证据,然后等待法院受理,受理之后等待开庭就可以了。拖欠工资的不需要先仲裁,可以直接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接受并配合劳动保障监察。
第十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接受并配合劳动保障监察。
第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被拖欠工资若已经经过劳动仲裁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程序如下:
1、准备好起诉状、拖欠工资证明材料等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法院进行起诉立案;
2、法院审查后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受理;
3、法院受理后,将起诉状送达被告,被告进行书面答辩,双方交换证据等;
4、开庭审理,通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双方辩论等环节,进行调解或者判决。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通过口头或者提交诉讼状起诉用人单位,并提供相关的证据,然后等待法院受理,受理之后等待开庭就可以了。拖欠工资的不需要先仲裁,可以直接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上一篇:信用卡逾期业务办吗
下一篇:暂无
相关文章
- 拖欠工资可以去告吗
- 信用卡逾期业务办吗
- 退休人员的独生子女费到该部门办理
- 刑事上诉状可以给家属看吗
- 营运车辆第一次酒驾但是没有营运会被拘
- 扣掉当月全部绩效违法吗
- 老板没有买工伤险能不能申请工伤认定
- 二手平台买的东西货不对版,线下快递到
- 没读完九年义务教育会不会被列入社会黑
- 我媳妇儿是一个幼儿园老师,她怀孕了,
- 后车追尾死亡前车责任如何分?
- 民事纠纷与刑事犯罪怎么区分?,怎么规
- 房租未到期提前退租,由于房东的房子不
- 财产公证需要什么资料?
- 购买的手机是假的怎么办
- 敲诈勒索罪和诈骗罪区别是什么,有没有
- 借钱给别人1万元两年了不还网上起诉流程
- 你好。二婚财产分割
- 嘉峪关征地怎么样计算补偿
- 对方欠1千元1年了不还报警有用吗
- 诈骗客服会判刑吗?
- 违停车被拖走怎么处罚要出拖车费吗
- 你好,父母的房产已经过户到我名下还需
- 抚养权变更抚养权多久判决
- 我想了解一下,强奸罪罚金的标准是什么
- 用电脑拍的照片做证据,怎么确定拍摄时
- 我国夫妻分居离婚财产如何分?
-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年限是多久
- 继承遗嘱诉讼律师费用怎么算
- 我想咨询一下,劳动关系中受伤什么程度